门关上的那一瞬间,我才发现自己的手心全是汗。
我盯着第13条那行字,忽然想知道——如果真的要收走一段记忆,它会收走哪一段?
我以为我不在乎。
可我想起他说「我会认识」时,心被人用指腹按了一下,很轻,却刚好按在最软的地方。
我是在第三次见到他时,才发现真正的不对劲。
不是因为暧昧,也不是因为他过於熟稔的关心。真正让我警觉的,是我叫不出他的名字。
那天晚上我加班到很晚,回到家时已经过了十一点。走廊的灯一如既往地冷,我边走边翻包包找钥匙。
直到我看见他站在我家门口。
他靠着墙,外套没扣,领口微微敞开,像是等了有一会儿。看到我时,他直起身,神情很自然。
「回来了?」他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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